錢去哪了/
141萬善款中的53萬已執(zhí)行
昭覺縣128名代課教師受益
今年6月,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在樂捐平臺發(fā)布善款執(zhí)行聲明:“給涼山代課老師補貼”公益項目最終籌款1410051.12元,該項目的全部善款仍在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的賬戶監(jiān)管。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作為善款的接收方和監(jiān)管方,與涼山州教育基金會協商,將此項目的余款1410051.12元轉委托涼山教育基金會代為執(zhí)行,按照該項目線上籌款要求完成該項目的執(zhí)行。
此后,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與涼山州教育基金會、昭覺縣教育局協商,確認300位受資助代課教師名單。但是,最終報名且符合條件的代課教師僅128人。近日,昭覺縣教育局已下發(fā)第一批善款537600元給代課教師。該基金會表示,下一筆資金撥付后,將及時更新進展。
此外,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由于閆偉杰被捕后,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和涼山春城青少年公益服務中心均無法再進行正常運轉,導致這些項目無法執(zhí)行。與這兩家中心合作的這幾個慈善組織相繼在樂捐平臺發(fā)布聲明,除已撥付的首款外,不再向這兩家公益組織撥付剩余善款。
樂捐平臺顯示,閆偉杰被逮捕前,這幾個慈善組織已向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撥付8個項目的首款共計43萬余元。而剩余的善款,這幾家慈善組織已經委托涼山西昌市救助管理站、涼山彝族婦女兒童服務中心等部門執(zhí)行或自行執(zhí)行,按照籌款的要求執(zhí)行給約定的受助人。
法院判決
犯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8月30日,西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閆偉杰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在“讓孤寡老人有雞蛋吃”項目中,成都慈善總會于2015年9月將募捐所得捐款54180元轉入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基本賬戶。閆偉杰并未組織開展此項目,2015年12月,閆偉杰將5萬元捐款轉至個人賬戶,并安排會計將該筆款項從賬目中沖平,通過虛增支出的方式侵占漢達社工服務中心慈善項目資金50000元。同時,在“讓山里娃跑進馬拉松”項目中,閆偉杰通過虛增發(fā)票金額方法侵占涼山漢達服務中心財產14790元。
另外,2015年5月6日,閆偉杰從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銀行基本存款賬戶轉入10萬元至本人賬戶,并于當日將10萬元轉入余額寶購買天弘基金,至今尚未歸還。
11月3日,西昌市人民法院對此案宣判。法院認為,閆偉杰利用擔任涼山漢達社工服務中心法定代表人職務之便,將單位代為管理的財務64790元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單位管理資金10萬元歸個人用于營利活動,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并應當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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